内地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 奖学金名额:6名(每名奖学金为澳门币235,280.00元) 艺术类课程 综合设计、视觉艺术(教育专业)及音乐(教育专业)各1名
奖学金评选办法: 第一年,以考生参加学院专设的入学考试的总分数(笔试+面试)排序的第一名,可获上述奖学金。 第二年及往后的两年,获奖学生的年终成绩(GPA)须达到或超过3.0及获所属学校校长推荐,可获与第一年相同的奖学金。倘若,其中一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,即终止颁发该项奖学金。
奖学金发放方式: 免除学费、住宿费及每月发放生活津贴澳门币2,000.00元。
其它课程 管理学/会计暨金融学、中葡翻译及计算机学各1名
奖学金评选条件: 考生在2008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(普通高考)的总成绩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/市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;
奖学金评选办法: 第一年,按考生的报读课程及以考生的普通高考总成绩除以其所属省/市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,按得分(商)由高至低排序的第一名可获该项奖学金; 第二年及往后的两年,获奖学生的年终成绩(GPA)须达到或超过3.0及获所属学校校长推荐,可获与第一年相同的奖学金。倘若,其中一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,即终止颁发该项奖学金。
奖学金发放方式: 免除学费、住宿费及每月发放生活津贴澳门币2,000.00元。 |